赋界到家家居服务合作协议(入驻+执业一体)

版本号:V5.6
本次变更:更正协议引用——删除对不存在的《赋界到家服务保障与先行赔付标准》的引用,明确平台不承担先行赔付义务(属表述更正,未加重签约方义务,不适用第十章公示程序)
生效日期:本版发布 2026 年 11 月 3 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平台运营方: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日常保洁、家居收纳、家电清洗、养老育儿、医院陪诊、病人护理、办公场所保洁、上门送菜(半成品)等家政类服务。
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业务效力,条款相互引用、不可割裂理解):

-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V1.8)、《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V1.12)

- 《统一口径基线》(V1.0)、《结算规则》、《取消规则》(统一版 V1.4)

- 《耗材商城使用规则》(V1.0)、《赛道佣金矩阵》(现行版本及后续修订同步公示于 https://fujiedaojia.cn/rules/commission.html)及《家政附录》

- 《城市推广合作协议》及附件一《推广佣金表》、附件二《推广话术负面清单》

- 《纯推广人员推广合作协议》(V1.3)

- 《违约责任通用条款》(V1.1)
- 《违规分级处理规则(统一版)》(V1.1)

⚠ 重要提示

身份与法律关系:本协议双方为平等商业合作伙伴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雇佣关系。签约方为独立服务提供者(个人或其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等法定义务。平台不强制派单、不规定固定考勤或工时、不限制签约方为其他平台或客户提供服务。 双方确认签约方为独立经营主体;如未来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为劳动关系,平台将依法承担相应用人单位责任。

入驻形态二选一:您须以 □A类(个人入驻) 或 □B类(商户入驻,推荐优先,个体工商户/企业) 身份入驻(详见第一章第 4 条)。两种形态享有同等接单资格,主要差异在税务处理、责任隔离与结算账户(A类=本人银行卡,B类=对公户);B 类为平台推荐路径。

准入底线:签约方须年满 18 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依服务线分级要求)及相关技能资质,并通过背景审查方可入驻(详见第一章第 5 条及《资质认证标准》V1.0);B 类商户还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本人)。所有服务交易必须通过平台下单支付,严禁私下交易。

服务边界与财物安全:家政服务中须特别注意保护客户财物与人身安全,规范使用工具、用电及化学品;因操作不当造成财物损坏或人身损害的,依本协议第五章、第八章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合作性质

平台与签约方依据本协议建立平等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签约方通过平台接单提供专业家政服务,平台提供订单撮合、品牌背书、支付结算与技术支持。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雇佣关系,签约方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等法定义务。平台不实行考勤与固定工时管理、不强制派单,签约方自主安排工作时段并自行决定是否承接平台推送的订单,拒单不视为违约、不因此受到处罚。

第 2 条 平台定位

赋界到家是数字化驱动的综合性上门服务平台,通过订单信息展示、智能优选、信用评价、线上结算等技术手段,为服务人员和客户之间搭建高效、透明、可信赖的服务桥梁。签约方为独立服务提供者,享有自主接单权,可自主选择是否承接平台推荐的订单;平台推送或推荐的订单不构成强制任务,拒绝承接不视为违约、不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第 3 条 核心红线

- 私下交易/跳单:引导客户绕过平台私下成交 → 扣除全部风险保证金 + 永久封号 + 追缴收益

- 盗窃/故意损坏客户财物:→ 永久封号 + 赔偿损失 + 移交司法机关

- 泄露客户信息:将客户住址、联系方式等用于非服务目的 → 扣除全部风险保证金 + 永久封号 + 法律追责

- 冒名顶替:平台展示人员与实际上门人员不一致 → 永久封号 +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私自收费:以任何形式私下向客户收取费用 → 订单无效 + 永久封号

- 恶意刷单:虚构订单骗取补贴 → 扣除违规所得 + 永久封号

- 涉黄/涉赌/涉毒或提供违法违规服务:→ 永久封号 + 移交司法机关

上述红线行为的认定与处罚统一适用《违约责任通用条款》(V1.1),如有不一致以通用条款为准。

第 4 条 入驻形态与商户身份(双轨)

1. 双轨入驻模式:平台支持「个人入驻(A类)」和「商户入驻(B类,推荐优先)」两种形态。两种形态享有同等接单权与服务资格,主要差异在税务处理、责任隔离、结算账户及部分权益待遇:

对比项A类:个人入驻B类:商户入驻(推荐优先)
主体自然人(本人)个体工商户 / 企业(经营者为本人)
税务处理平台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由税务机关依法出具商户自行申报经营所得个税,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
开票主体平台代开或自行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商户以商户名义自行开具发票
结算账户本人名下绑定银行卡对公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银行卡,企业→对公账户)
结算通道经微信支付,T+1经微信支付,T+1

升级与降级:A类可随时上传营业执照申请升级为 B类(审核通过即按商户标准享受对应权益);B类原则上不支持主动降级,特殊情况(如营业执照注销)经平台审核后可回退至 A类。

B类额外权益:B类(商户入驻)与同等条件的 A类适用相同的分成基准比例,平台不在平台公示《赛道佣金矩阵》基准比例之上另行上浮分成比例;本赛道对外公示的最高档基准分成比例为 80%(揽星师)。B类权益体现于税务处理、责任隔离、对公结算及平台公示的其他商户权益,A类可随时升级为 B类同等享有;平台不强制任何签约方升级为商户身份,不因未升级而降低其接单资格、分成基准或其他服务权益。具体档位与调整以平台公示《赛道佣金矩阵》及《家政附录》为准。

B类资质核验:B类入驻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照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为本人;资质到期或失效的,平台有权暂停接单资格直至补正。

第 5 条 准入标准

签约方须同时满足以下准入条件,方可申请入驻:

序号准入项具体要求
1年龄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份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实名认证通过运营商三要素核验
3健康证明按服务线分级提交健康证明:基础类服务须含乙肝表面抗原、活动期肺结核、皮肤传染病三项筛查;密切接触类服务(养老育儿/病人护理/医院陪诊)须加做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筛查,且每年更新
4技能资质依所申请服务线取得相应技能资质(详见《资质认证标准》V1.0 及各服务线准入资质表);家电清洗、擦玻璃(外侧/高空)、养老育儿、病人护理、医院陪诊等须持专项技能证或平台培训考核合格
5背景审查通过平台背景审查:身份证实名 + 无犯罪记录承诺 + 平台按比例抽查(公安接口/背景调查);密切接触类与入户类服务线审查标准更严
6培训考核完成《家居服务师培训手册》V1.0 规定的新生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
7B类商户资质营业执照真实有效、经营者为本人(仅 B类)

平台有权根据服务线风险等级、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动态调整准入标准,调整将提前 30 日通过小程序站内公告公示。

第二章 收入分配体系

第 1 条 收入计算总则

原则说明
基数统一分成以平台实收金额(扣除用户优惠、会员折扣后的实收款)为基数计算,不以服务标价为基数
实收实分平台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分成,退款/优惠券抵扣部分不参与分成
结算条件服务完成确认后 T+1(订单完成后次日,经微信支付结算至 A类本人绑定银行卡 / B类对公户);过渡期可提现时点为自订单完成确认之日起第 10 个自然日,支付通道正式对接完成并公示后恢复 T+1。用户 4 小时内未主动评价的,系统不自动代评、不生成默认星级或默认好评,佣金仍按服务完成正常结算;用户后续可随时补评。

第 2 条 服务品类分成比例

服务品类家居服务师分成比例
日常保洁(小时工)72%
家居收纳整理75%
家电清洗73%
开荒保洁75%
擦玻璃73%
办公场所保洁72%
养老育儿服务另行签署专项协议
医院陪诊80%
病人护理80%
上门送菜(半成品)75%

注:以上为基准比例,实际分成受服务能力展示等级浮动影响(详见第三章第 2 条)。月嫂、育婴师、老人陪护等高专业度长周期服务另行签署专项协议。

第 3 条 服务能力等级与佣金体系

认证等级基准分成升级条件风险保证金上限
启明师72%注册即得¥1,200
逐月师73%星誉值≥200 + 好评率≥90%¥1,600
流云师74%星誉值≥800 + 好评率≥92%¥2,000
清风师76%星誉值≥2,000 + 好评率≥94%¥2,400
凌云师78%星誉值≥5,000 + 好评率≥96%¥2,800
揽星师80%星誉值≥10,000 + 好评率≥98%¥3,200

每赋界季(3 个月)星誉值清零重新积累,认证等级图标保留。分成按当前等级起点重新计算,不归零重跑。品类实际分成 = 等级基准比例 + 品类浮动。例:启明师(72%)+ 收纳整理浮动(+3%)= 75%。

说明:本「六级服务能力展示机制」由平台基于累计订单量、好评率、星誉值等客观数据自动统计生成并如实反映,属自愿参与、自愿对外展示的展示与激励机制,不构成对签约方的劳动管理、绩效考核或等级强制;是否参与及是否对外展示由签约方自主决定(对外展示开关见第三章第 5 条),不参与展示不影响其在平台正常接单与服务。该机制对标行业通行「服务人员能力展示」做法,旨在向客户透明展示服务能力。

新入驻保护期:新入驻签约方前 200 单(或前 3 个月,取先到者)享受保护期权益:不分级,统一按 78% 分成。期满后平滑回归正常服务能力展示等级分成体系。

第 4 条 星誉值规则

行为星誉值变动
完成订单+5 分
5 星好评+10 分(额外)
4 星好评+3 分
服务人员互评+3 分
复购下单(同一客户本赛道第 2 单起)+10 分
差评(1-2 星)-15 分
客诉成立(经仲裁认定)-20 分
迟到 10 分钟以上-20 分
早退-30 分
无故拒单-50 分
跳单(私下交易)-200 分(红线)

第 5 条 风险保证金规则

采用风险保证金入驻一次性缴纳制:您入驻时一次性缴纳风险保证金,由平台代为收取并单独归集、专户存放、单独建账,不与平台自有资金混同(App「我的→钱包」可查看余额、段位上限与回补进度,但不可提现),各赛道、各段位的风险保证金上限详见平台公示《赛道佣金矩阵》及《赛道附录》(已确认:启明¥1,200/逐月¥1,600/流云¥2,000/清风¥2,400/凌云¥2,800/揽星¥3,200,随段位递增)。风险保证金用于担保服务质量与违规处理,平台因客诉、违规有权优先扣除;被扣后自后续接单收益每次扣除 50% 佣金提成回补至段位上限;段位晋升后上限提高,差额同法补足。退还唯一条件:注销退出平台、结清未结事项后 7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达当前段位上限期间不可申请注销(须先回补或平台裁定豁免)。具体以《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第六条为准。

第 6 条 平台会员体系

充值档位折扣适用场景
¥1,00093 折主力档,月度保洁
¥3,0009 折家庭套餐,含深度清洁
¥5,00087 折企业/高频用户

跨品类通用:会员余额可在赋界到家平台全品类通用。充值余额长期有效,余额原则上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平台另有规则的情形除外)。

服务收益保障:客户使用会员余额支付时,服务人员分成按该笔订单平台实收金额(会员折扣后)计算,折扣成本由平台承担,与现金支付口径一致。

折扣档位与分成联动:87 折仅适用于签约方分成比例不超过 72% 的服务品类订单;分成比例达到 78% 及以上的高档位品类,会员余额支付仅适用 93 折,不适用 87 折与 9 折;介于两者之间的品类按平台公示的会员折扣档位表执行。折扣档位由平台统一配置并在下单页明示,签约方分成比例不因折扣档位变化而调整。

折扣成本预算红线:平台会员折扣的月度成本总额以当月平台 GMV 的 3% 为预算上限;达到上限的,平台自次一结算周期起暂停 87 折档位售卖(不影响已售会员余额的使用与其他折扣档位的正常适用),成本回落至预算内后恢复;该项监控纳入平台月度财务报告。

第 7 条 推广佣金(统一口径 · 服务人员身份适用)签约方以服务人员身份开展的推广,按本条约执行:推广佣金 =(平台实收金额 − 支付通道手续费)× 阶梯比例(基础 3% + 阶梯最高 5% + 排行榜奖励),仅认真实成交的新客户首单,零前置费用,推广层级不超过 2 级。具体以平台公示及《城市推广合作协议》附件一《推广佣金表》为准。角色互斥与叠加:同一笔订单中,同一自然人至多享受一项营销现金分润;执业分润与营销分润的叠加规则、推广与师徒的互斥择一取高、禁止自买自推、充卡促成去现金化及系统硬校验,适用本章第 10 条(分润叠加与互斥规则);以客户身份推广的适用《用户服务协议》第十三条,以纯推广人员身份推广的适用《纯推广人员推广合作协议》,以城市代理团队身份推广的适用 《城市推广合作协议》——本条约仅适用于服务人员身份。

第 8 条 师徒分润

师父推荐的徒弟入驻后 3 个月内,每单实得佣金 × 2% 归师父(从徒弟收入中自动扣减);3 个月后分润结束,保留师徒荣誉标识。无师父不扣,师父带徒数量不设上限。

第 9 条 佣金结算账户(按入驻形态分流)

平台统一通过微信支付结算服务佣金:A类(个人入驻)结算至本人名下绑定银行卡,作为唯一佣金结算与提现账户,不得提现至对公户(企业账户)、他人账户或平台账户;B类(商户入驻)结算至对公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银行卡,企业→对公账户)。非与入驻形态一致的收款请求,平台有权拒绝执行。

第 10 条 分润叠加与互斥规则

1. 身份分类:本协议项下分润分为执业分润(签约方以服务人员身份接单执业取得的服务分成)与营销分润(签约方以推广人员、师傅等营销角色取得的推广佣金、师徒分润)。排行榜奖励、荣誉标识、平台券等非现金激励不属于现金分润。

2. 叠加规则:同一笔订单中,签约方可以同时取得执业分润与至多一项营销现金分润。签约方本人接单且本人为该笔订单新客户首单推荐人的,可同时取得执业分润与推广佣金;该等订单由平台系统标记并接受风控复核。

3. 互斥规则:同一笔订单中,同一自然人至多享受一项营销现金分润。同一自然人同时符合推广佣金与师徒分润条件的,系统按金额较高者发放,另一项不予发放。签约方不得以客户身份为自己引荐的订单同时获取推广分润(禁止自买自推)。

4. 充卡促成界定:促成客户储值、充卡的行为不属于独立分润角色,本协议不设置以充值金额为计酬基数的现金激励;平台如开展储值/充卡促成激励,仅以平台券、荣誉标识等非现金权益形式发放,不按充值金额比例计酬、不计入订单分润链路、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充值佣金。

5. 系统硬校验:平台分账引擎对每笔订单执行以下硬校验并截断——同一笔订单同一自然人现金分润角色数不超过 2(含 1 执业 + 1 营销);营销现金分润不超过 1 项;营销现金分润合计不得超过该笔订单平台毛利的当期上限;该上限及其计算口径由平台在《营销分润上限核算口径》中确定,并在每笔订单的推广佣金对账单中逐单列明;上限调整按本协议变更/公示程序(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示)执行,调整前已完成的订单按当时口径结算,不溯及既往。

6. 毛利门槛:单笔订单平台毛利低于平台公示的当期平均客单价(AOV)15% 的,该笔订单不计推广计酬、不予结算推广佣金;毛利与平均客单价口径以平台核算并公示的口径为准,未达门槛的订单在推广佣金对账单中单列并说明不计酬原因。该机制施行时间以平台另行公示为准;公示施行前,本项不适用。

7. 各身份适用各自协议:签约方以服务人员身份推广的,适用本章;以客户身份、纯推广人员身份、城市代理团队身份推广的,分别适用《用户服务协议》第十三条、《纯推广人员推广合作协议》、《城市推广合作协议》。

第三章 资质认证与等级体系

第 1 条 服务能力展示机制的目的与性质本章与《资质认证标准》V1.0 配套,旨在建立透明、可验证的家政服务能力展示机制(对外统一表述为「服务能力展示机制」)。展示等级分为六级,初始注册即为「启明师」。签约方的累计订单数、好评率、星誉值三维客观数据由平台自动统计并如实生成对应展示等级;是否对外展示由签约方自主决定(对外展示开关见本章第 5 条),不参与展示不影响其在平台正常接单与服务。本机制不构成平台对签约方的劳动管理、绩效考核或等级强制。

第 2 条 六级服务能力展示等级(自动统计)

服务能力展示等级累计订单好评率星誉值基准分成
启明师注册即得——72%
逐月师≥80 单≥90%≥20073%
流云师≥300 单≥92%≥80074%
清风师≥700 单≥94%≥2,00076%
凌云师≥1,500 单≥96%≥5,00078%
揽星师≥3,000 单≥98%≥10,00080%

第 3 条 技能资质映射

各服务线的具体准入技能资质、健康分级要求、背景审查标准,以《资质认证标准》V1.0 为准。主要服务线摘要:

服务线准入技能资质(摘要)
日常保洁/开荒保洁/办公保洁完成新生入职培训并考核合格
家居收纳整理收纳专项培训考核合格
家电清洗家电清洗专项技能证(国家职业资格或平台培训考核合格)
擦玻璃(含外侧/高空)高处作业安全专项认证
养老育儿养老护理/育婴员相关技能等级证 + 严格背景审查
医院陪诊熟悉医院流程专项培训合格 + 无犯罪记录
病人护理护理相关资质(护工证/执业护士优先)+ 更高健康要求
上门送菜(半成品)完成新生入职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 4 条 年审与动态调整平台对服务能力展示等级实行年度复核:签约方须按《资质认证标准》V1.0 要求提交健康证明更新、背景审查更新及技能维持证明。未通过年审的,展示等级暂停或降级,待补正后恢复。平台有权根据服务线风险、法规变化调整服务能力展示的统计规则与资质标准,调整提前 30 日公示。

第 5 条 对外展示开关服务能力展示等级由平台按本章约定的客观数据自动统计生成并如实反映。签约方可在 App「我的→服务能力展示」中自主选择开启或关闭对外展示:开启即为自愿展示,关闭后平台不再向客户展示其等级标识与相关服务能力信息;是否展示不影响其接单资格、分成基准比例、结算与提现,亦不影响投诉处理与依法定要求的监管报送。开关状态变更即时生效,历史状态由平台留存备查。

第 6 条 赛季制考核1. 赛季周期:平台以 3 个自然月为一个考核赛季(「赋界季」),赛季内星誉值累计、赛季结束时清零重新积累,展示等级标识保留,分成按当前等级起点重新计算、不归零重跑。

2. 四维考核:赛季考核按累计订单量、好评率、星誉值、客诉率四个维度进行;当季客诉率高于 2% 的,当季不予晋升,次一赛季可重新参评。

3. 考核结果用途:赛季考核结果仅用于荣誉标识与平台流量倾斜(展示与派单排序权重),不设现金赛季奖励,不与工资、绩效、考勤或工时管理挂钩,不构成平台对签约方的劳动管理。

4. 规则公示:考核维度、阈值及其调整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示;调整前已结束的赛季按原规则执行。

第四章 服务规范

第 1 条 服务标准

签约方上门服务时应统一着平台工服、佩戴工牌,保持整洁专业的形象,遵守平台服务流程规范(详见《服务流程指引》V1.0)。工服与工牌为品牌形象与服务质量规范,不构成劳动管理关系;平台统一提供工牌,签约方可根据需要在平台购买工服及服务所需耗材。

第 2 条 实名核验

注册入驻、每次接单开始前、申请提现、更换设备/账号异常登录时须完成实名状态核验(运营商三要素)。严禁使用他人信息或伪造信息。

第 3 条 客户财物保护

签约方在服务过程中应规范使用工具,注意保护客户财物。因操作不当造成客户财物损坏的,应在 24 小时内通过平台客服报告,平台协助定损。赔偿金额从风险保证金中优先抵扣,不足部分由签约方另行补足。故意损坏客户财物的按第一章第 3 条红线处理。

第 4 条 隐私保护

平台通过小程序内 IM 即时通讯+微信服务号模板消息实现客户与签约方之间的沟通,双方真实手机号码完全不可见。紧急联系兜底:客户与平台、服务人员间的紧急联络均通过平台企业微信客服(在线客服)进行,平台不另设服务电话。订单完成后,IM 沟通记录存档备查(保留 180 天)。签约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留存、使用客户真实手机号码。

第 5 条 安全操作规范

签约方在服务过程中须遵守以下安全规范:

工具与用电安全:规范使用清洁电器,湿手不触碰电源;发现漏电/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客户与平台。

化学品安全:清洁剂分类使用,不混用产生反应的化学品;妥善保管,避免儿童/宠物接触;佩带必要防护(手套/口罩)。

高处作业安全:擦玻璃等外侧/高空作业须使用安全带、防滑具,确认作业面稳固;遇大风/雨雪/视线不良等不适宜条件应暂停作业并与客户协商改约。

人身安全:签约方遇客户家中异常状况(疑似违法犯罪、危险物品、传染性疾病暴露风险等),有权暂停服务并报告平台。

协助安全机制:签约方配合平台 SOS 安全机制与异常预警核查,确保服务过程可溯源、可举证(相关安全机制依《隐私政策》单独告知并取得同意)。

第 6 条 取消与改约规则

服务取消、改约、迟到补偿等具体规则,以《服务流程指引》V1.0 及平台公示的《取消规则》为准(摘要:出发前取消全额退;已出发未到达扣单程车费;已到达非质量原因取消扣车费+项目费 30%;服务方迟到≥15 分钟客户可申请 ¥20 补偿,从本次佣金扣除;退款 T+1 原路返回)。

第 7 条 耗材供应与「耗材商城」(服务人员专属)

1. 设立与开放对象:平台设立「耗材商城」,作为服务人员的物料补充渠道,仅向通过技师身份认证的服务人员开放;耗材商城仅在技师 APP 上架。

2. 用途限定:耗材仅用于签约方提供上门服务所需的物料补充,不对 C 端客户开放购买;平台不向客户销售、不向客户配送耗材。消费者端(用户端小程序 / 公众服务号 / 官网)仅可见「耗材商城」入口、不可见任何商品信息。

3. 身份鉴权(技术层硬约束):耗材商城商品浏览与下单须通过技师身份鉴权后方可访问——未通过技师身份认证的账号不可见商品、不可下单;消费者端普通用户访问商品/下单接口一律拒绝。该限制由平台在技术层实现并持续有效。

4. 配送对象:耗材统一配送至签约方本人(或其登记的收货地址),不得配送至客户或以客户为收货方。

5. 费用结算:耗材费用的支付、扣款与冲抵,按平台既有的服务佣金结算与分账规则执行(详见《结算规则》及《耗材商城使用规则》),不涉及客户资金、不进入客户支付链路。

6. 经营主体与税费:签约方以商户身份(个体工商户/企业)入驻为默认路径;耗材采购属其自主经营行为,相关税费由该经营主体依法自行申报与承担,平台不代为承担。

7. 禁止转售:签约方不得将平台耗材向客户转售、加价销售或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另行收费;违反者按本协议第二章及第八章「私自收费」相关规则处理。

8. 规则衔接:耗材商城的准入、购买限制、鉴权、配送、结算与违规处置细则,详见配套文件《耗材商城使用规则 V1.0》;该规则与本条不一致时,以本条及平台后续公告为准。

第 8 条 服务录音(敏感个人信息)康养调理、家政服务赛道实行服务录音,用于服务纠纷取证与服务双方权益保护。录音机制:服务人员首次接单时经独立弹窗单独同意一次,此后默认开启、不再弹窗,并以页面图标持续告知录音状态;家政长期工(月嫂、育婴师、老人陪护等包月服务)默认不录音,客户可在订单详情页开启;客户可在下单时关闭录音(关闭前二次确认)。录音文件加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器,保存 180 天后自动删除,仅用于安全保护与争议处理,不作其他用途。详细规则以《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V1.12)§3.3 为准。本条及其项下功能的实施,以平台就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完成《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项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与法务合规预审、并通过风控功能预审为前提。签约方不同意或撤回同意的,按《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3.4、§3.5 执行:可登录、可查看收益与提现、仅不可接单,平台不予任何形式的处罚。

第五章 权责划分

第 1 条 平台责任

1. 提供信息展示、订单撮合、智能优选、线上结算等技术服务;

2. 提供品牌背书、客服支持与纠纷协调;

3. 就服务过程中的财物/人身损害,依第四章第 3 条及本章第 5 条协助定损与赔付协调;

4. 保障系统安全与用户/服务人员个人信息依规保护;

5. 如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与服务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依法承担相应用人单位责任。

第 2 条 签约方责任

1. 按约定时间、项目、标准独立完成服务,对服务质量负责;

2. 规范操作,保护客户财物与人身安全(详见第四章第 5 条);

3. 保护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隐私,履行本协议第六章保密义务;

4. 依法合规经营,不以平台名义对外承诺超出本协议范围的事项;

5. 自行承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客户/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 3 条 客户责任

1. 提供安全、适宜的服务环境,如实告知房屋/物品/家庭成员特殊状况(如易碎品、宠物、过敏史等);

2. 按时配合服务,因客户原因导致服务无法进行的,依取消规则承担相应费用;

3. 不得要求服务人员从事违法违规、危及人身安全或超出约定服务范围的事项。

第 4 条 第三人损害

服务过程中,因签约方过错致客户以外的第三人(含同住人、邻居、访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签约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平台依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不因此免除签约方自身赔偿责任。

第 5 条 财物损坏细则

1. 非故意损坏:依第四章第 3 条报告、定损,赔偿金额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抵扣,仍不足由签约方补足。

2. 故意损坏/盗窃:按第一章第 3 条红线处理(永久封号 + 赔偿 + 移交司法机关),并从风险保证金/未结佣金中全额抵扣赔偿。

3. 贵重物品:签约方服务前可要求客户对价值较高或易损物品妥善收纳;客户未事先告知且未收纳的,定损时酌情考量签约方过错程度。

第六章 保密条款

第 1 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客户个人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生活习惯、健康与隐私状况等;

2. 平台商业秘密:运营数据、算法逻辑、分成规则、未公开活动方案、技术文档等;

3. 其他依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应予保密的信息。

第 2 条 保密义务

签约方承诺:

1. 不以任何方式获取、留存、使用客户真实手机号码等未经平台授权的个人信息;

2. 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交换在服务平台知悉的保密信息;

3. 不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非服务目的;

4. 服务终止后,仍持续履行保密义务,不留存、不泄露。

第 3 条 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自入驻之日起生效,于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无期限。其中跳单/封号情形下依《服务承诺书》之约定,自封号之日起 2 年内不诱导、转移平台既有客户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

第 4 条 违约与责任

违反本章保密义务的,依第八章违约责任处理(扣除全部风险保证金 + 永久封号 + 法律追责),并另行赔偿因此给平台或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章 评价体系

用户接受服务后可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保留并展示于主页。服务完成后 4 小时内用户未主动评价的,系统不自动代评、不生成默认星级或默认好评;佣金仍按服务完成正常结算,用户后续可随时补评。 好评累计影响主页评分,评分越高获得平台流量倾斜越多。

评价提示词库:用户完成服务后,平台按赛道与服务项目提供中性的评价选项与提示词(不含诱导性、贬损性或承诺性表述,不引导好评或差评),用户自主选择评价内容;平台不自动代评、不生成默认星级或默认好评。

双向互评与自动统计:用户可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服务人员之间可就协作服务过程相互评价;评价与互评结果由系统自动统计并计入星誉值与赛季考核(见第二章第 4 条、第三章第 6 条),统计规则公开可查。

服务推荐与营销推送:评价与服务数据的统计结果用于平台内的服务推荐、营销推送与服务质量监督;平台不据此对同一服务向不同用户实行差异化定价。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 1 条 通用条款引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认定与处罚,统一适用《违约责任通用条款》(V1.1)(涵盖跳单/私下交易、泄露客户信息、冒名顶替、私自收费、恶意刷单、涉黄/涉赌/涉毒,及按赛道适用的使用假配件、盗窃/故意损坏客户财物等情形)。《违约责任通用条款》为本协议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处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第三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客户原因造成的违规可减轻或免除;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从重处罚;对处罚有异议可在 7 个工作日内申诉。

第九章 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第 1 条 争议处理流程(四段式)

1. 协商期:服务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签约方与客户应于争议发生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双方应理性沟通,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 客服介入: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一方可通过平台官方客服(在线客服)申请介入,并提交订单号、争议事项说明、服务凭证(含照片/视频/录音)及沟通记录等材料。平台客服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响应并组织调解,15 个工作日内出具调解意见;复杂争议经平台确认可延长,最长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3. 外部解决(报警/诉讼):客服介入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平台协助当事人依法通过报警(涉治安管理或刑事犯罪嫌疑)或诉讼(民事争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争议涉及人身伤害、涉嫌违法犯罪的,任何一方均可直接报警,平台应予配合。

4. 平台协助责任边界:平台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并根据当事人申请提供平台已保存的客观证据(订单记录、服务记录、定损资料、沟通记录等)。平台不代替当事人主张权利、不代位诉讼、不垫付赔偿,不承担先行赔付义务。

5. 平台不担责边界:平台为信息撮合与技术支持方,非服务实际提供方;因服务质量、财物或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争议,由签约方与客户依法各自承担责任。平台仅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因客户原因、不可抗力、第三人原因导致的损害,平台依法不承担责任。

6. 赔偿与风险保证金衔接:因客诉/违规触发的赔偿,依本协议扣款规则优先从风险保证金自动扣款(赔客户或平台),不足部分由签约方补足。

7. 司法救济:本条协商、客服介入程序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签约方与平台被依法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关工伤待遇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章 协议变更与终止

协议有效期与签约方账号生命周期一致。注销条件:风险保证金已结清 + 无进行中订单 + 无未结佣金或未处理罚则 + 无待处理投诉。A类(个人入驻)注销后个人信息按《隐私政策》约定匿名化处理或删除;B类(商户入驻)注销后解除平台与该商户的合作关系,营业执照认证标记移除,商户主体存续不受影响。 协议变更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告。已入驻签约方在分成比例调整时享受 3 个月锁定保护期。争议解决:友好协商 → 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签署页(电子签署)

本协议为电子协议。甲方(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平台电子系统确认本协议并留存电子存档,无需另行手写签字或盖章。

签约方通过平台客户端手动输入以下签署信息或电子签字,提交后即完成签署并自动存档(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签约方签署信息(按入驻形态填写)

- 入驻形态:□ A类(个人入驻) / □ B类(商户入驻,推荐优先)

- 以个人身份入驻时:姓名:__  身份证号:_  手机号:

- 以商户(个体工商户/企业)身份入驻时:

-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对公账户(开户行 + 账号):___

二、其他信息

- 协议编号:FJDJ-JZ-2026-__

- 联系电话:__  紧急联系人:_  紧急联系人电话:___

三、电子确认

- □ 我已通过平台客户端阅读并同意《赋界到家家居服务合作协议(入驻+执业一体)》全部条款

- □ 我确认我的入驻形态:□ A类(个人入驻)/ □ B类(商户入驻,推荐优先)(二选一)

- □ 如选择 B类商户入驻,我确认所提交的营业执照真实有效、经营者为本人

- □ 我已签署《赋界到家家居服务师服务承诺书》(V1.0)

- 签署日期:______(以客户端提交时间为准)

电子签署记录由平台留存归档,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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