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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

版本号:V1.14
发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上一版:V1.12(2026 年 10 月 01 日)
生效日期:按第八条公示程序(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告)期满之日起生效
个人信息处理者: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域名 fujiedaojia.cn,琼ICP备2026009991号-2)

引言

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KEXHW30H,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321号现代大厦,以下简称"我们"或"赋界到家")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深知个人信息对您(以下简称"您"或"服务人员")的重要性。

本政策是专门面向注册、入驻赋界到家平台并作为服务人员(康养调理服务师、家政服务师、汽车养护技师等上门服务者)使用平台服务的自然人制定的隐私政策,与面向消费者的《赋界到家隐私政策》相区分。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第13条、第17条、第28条、第29条等规定,向您明示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保存期限以及您的权利与行使方式。

请您在使用技师端 APP、入驻平台或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您点击"同意"或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政策所述内容。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第九条所述方式联系我们。

第一条 适用范围与个人信息处理者明示

1.1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以服务人员身份注册、入驻并使用赋界到家平台服务(含技师端 APP、接单、履约、结算、提现、培训、申诉等)的自然人。您以消费者身份使用平台下单服务时,您的个人信息处理适用《赋界到家隐私政策》。

1.2 双主体关系说明

1.3 域名使用授权

官网域名 fujiedaojia.cn 由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自行持有并备案(琼ICP备2026009991号-2),用于平台网站、协议页与隐私政策页的展示与访问。本平台全部个人信息的处理责任主体均为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我们收集的服务人员个人信息

2.1 账户与实名认证信息

手机号码、微信授权信息(OpenID、昵称、头像)、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居住地址。

实名核验与证件 OCR 预审说明:您提交的身份证正反面、技能证书、健康证等证件,将通过 OCR(光学字符识别)自动预审提取关键信息并完成初步核验,再结合人工审核确认。我们采用"微信支付实名信息复用 → 运营商三要素核验 → 人工审核"三级递进链路,前一级通过即终止,不再执行后续级别。我们不采集人脸生物识别信息,不进行活体检测,不使用任何人脸识别 SDK。技师端实名认证与从业资质信息仅用于内部审核与服务结算,不向消费端用户展示。

2.2 资质与从业信息

健康证、技能证书、从业资格证(如适用)等证明文件。

2.3 位置信息(行踪轨迹)

GPS 轨迹(上线至下线期间持续获取)。

2.4 服务录音

康养调理、家政类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录音。

2.5 结算账户信息

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卡号)。

2.6 设备与日志信息

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应用版本、访问时间、页面浏览与操作记录、设备推送 Token(极光推送 SDK 收集)。

2.7 我们不收集的信息

2.8 佣金结算与履约保证金

赛道第 1 档第 2 档第 3 档第 4 档第 5 档第 6 档
康养调理
启明/逐月/流云/清风/凌云/揽星
¥1,200¥1,600¥2,000¥2,400¥2,800¥3,200
家政服务
启明/逐月/流云/清风/凌云/揽星
¥1,200¥1,600¥2,000¥2,400¥2,800¥3,200
汽车养护(五级)
初级技师/中级技师/高级技师/技术专家/首席技师
¥1,200¥1,600¥2,000¥2,400¥2,800—

第三条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与单独同意

3.1 服务人员敏感个人信息清单

信息类型具体内容处理目的法律依据
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照片、居住地址实名认证、从业资格核验履行合同所必需(第13条第2项)
资质信息健康证、技能证书、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核验法律法规要求(第13条第3项)
位置信息GPS 轨迹(行踪轨迹)就近派单、ETA 计算、离场核验单独同意(第28条、第29条)
服务录音康养调理/家政服务环境录音服务纠纷取证单独同意(第29条);汽车不开启
结算信息银行卡(开户行、卡号)佣金结算、提现履行合同所必需

3.2 行踪轨迹处理规则(敏感个人信息专章)

法律定性:您作为服务人员,在技师端 APP 上线至下线期间通过系统原生定位产生的连续位置记录,依据《个保法》第28条第1款,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行踪轨迹"。我们对此类信息的处理以您的单独同意为基础(第29条),非履行合同所必需。

单独同意机制(首次弹窗):您首次点击"开始接单"前,App 将弹出独立的、非默认勾选的同意弹窗,就"上线期间持续采集行踪轨迹"事项单独征得您的同意。该弹窗独立于本政策及《服务人员协议》的总同意,不可用勾选总协议的方式代替;弹窗将明确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不采集则无法就近派单、计算 ETA、核验离场,进而无法使用接单功能)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未取得单独同意不得采集,无法接单。

处理目的(三项目的,超出任一目的须重新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采集时段:

状态是否采集行踪轨迹
未登录 App不采集
已登录但未上线(未点击"开始接单")不采集
已上线(点击"开始接单",处于待接单状态)持续后台采集
接单中(订单确认至服务完成)持续后台采集
已下线(点击"停止接单")立即停止采集

留存期限与删除/匿名化:订单完成后 90 天,超期自动删除或不可逆匿名化处理;您撤回同意后不再新增采集,已采集部分按原期限留存后删除或匿名化。

撤回同意:您有权随时撤回对行踪轨迹处理的同意(详见 §3.5)。撤回即停止采集,您将无法使用接单功能,但不影响收益结算与提现,不构成违约、不处罚。

不处罚承诺:您不同意或撤回行踪轨迹同意的,仅影响接单功能,不影响本政策及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不影响您的收益与其他权利,不构成违约、不处罚或降低信用评级。

实施顺序(后台定位说明前置):行踪轨迹采集以前置条件满足为前提——①本政策生效;②弹窗验收通过;③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完成。先弹窗 → 后文案(本政策)→ 再上线。后台定位的目的、时段与限制已在本专章处理目的、采集时段条款及 §3.4 明示,确保最小必要、目的限制、不用于考勤与劳动管理。

§3.2 使用限制与承诺:

3.3 服务录音处理规则

措施说明
加密存储录音文件采用 AES-256 加密存储于境内服务器
访问控制仅限客服/法务等争议处理人员经审批后访问
自动删除录音保存 180 天后由系统定时任务自动删除
审计日志记录访问人、访问时间、访问对象,全程可追溯
泄露应急发现泄露 24 小时内通知受影响客户并报警处置

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敏感个人信息单独同意)、《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录音加密存储于境内服务器(阿里云 OSS),仅用于服务纠纷争议处理,不作其他用途。

(七)实施前提与过渡口径:本条第(三)(四)项所述「首次单独同意一次 + 后续默认开启、不弹窗、以页面图标持续告知」机制的实施,以平台就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完成《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项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取得法务合规预审通过意见,并通过风控功能预审为共同前提;上述任一前提未达成前,本条按逐次单独同意方式执行(每次服务开始前弹窗取得同意),不适用默认开启。前提达成后,平台在 App 与本政策同步公示变更记录(提前 10 个自然日)。

3.4 不同意处理的后果(降级路径)

您不同意处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的,不影响您签署服务人员协议、登录账户、查看收益与提现,仅影响接单功能(系统无法完成就近派单、ETA 计算及相关留证)。平台不会强制您退出、不会反复弹窗骚扰、不会对您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或降低信用评级。

3.5 撤回同意入口(一键撤回)

您有权随时撤回对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个保法》第15条):

撤回方式路径效果
App 内一键撤回"我的→设置→隐私→行踪轨迹同意/录音同意"→关闭开关立即停止相应采集;您将无法使用依赖该信息的接单功能
系统权限关闭手机"设置→应用→权限→位置权限/麦克风权限"→关闭同上
主动下线App 首页点击"停止接单"定位上报立即停止;同意状态保留,再次上线无需重新弹窗

撤回后果:撤回同意后停止相应采集,您将无法使用接单功能。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第15条第2款),不影响您账户内已有收益的结算与提现,不构成违约、不对您进行任何处罚。

第四条 信息使用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

我们不使用算法对您进行差异化定价;技师端段位评定基于接单量、用户评价、准点率等客观指标,规则公开透明,不涉及自动化决策。

服务推荐与营销推送:平台可能基于累计订单量、好评率、星誉值、客诉率等客观统计数据,向您推送服务推荐与营销信息,并用于服务质量监督与赛季考核;该类推送不构成差异化定价,亦不用于对您的劳动管理或考勤管理,您可在 App「我的→设置」中关闭营销推送。上述统计与推送的对外表述统一为「服务推荐与营销推送」,平台不对外使用其他标签化称谓。

第五条 信息共享与第三方

5.1 第三方服务商

第三方服务共享信息目的
微信支付订单号、金额、分账收款方信息(姓名+银行卡号)完成支付;资金分账与佣金结算(分账通道对接完成后启用)
极光推送设备推送 Token、设备型号、OS 版本推送派单通知与订单状态更新
厂商推送通道(华为/荣耀/小米/魅族/OPPO/vivo)推送 Token、设备型号、OS 版本(经极光推送转发)App 被系统杀死/离线时完成消息投递
天地图位置服务(api.tianditu.gov.cn)经纬度坐标(由我方服务器转发,不含身份标识)地址解析(逆地理编码),仅服务端调用;技师端 App 内不加载任何第三方地图底图(导航经系统跳转至您本机已安装的地图 App)
阿里云(OSS)上传文件、访问日志、备份数据服务器、存储、CDN;超期自动删除
创蓝云智(短信)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订单与结算通知短信
运营商实名核验服务商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仅技师,且仅在微信实名复用失败时)技师身份真实性核验

5.2 共享限制

5.3 法律要求

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可能依法向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您的信息: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网信办等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个保法》第13条第3项);为保护您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第13条第4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信息存储与保护

6.1 存储地点

服务人员个人信息存储于阿里云服务器(华北2北京节点 + OSS 异地备份),存储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跨境数据传输;如未来因业务需要新增跨境传输,将按《个保法》第38–40条取得您的单独同意、签订标准合同或通过安全评估、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并提前 10 个自然日告知。

6.2 存储期限

信息类型存储期限说明
账户信息账户存续期间 + 注销后 30 天注销后匿名化或删除
订单信息订单完成后 3 年财务、税务、法律要求(《电子商务法》第31条)
支付记录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三年为履行财务、税务及法律义务而必须以会计凭证或涉税资料形式保存的支付、结算与分账相关记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期限保存(最长三十年),保存期限届满前依法不予删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操作日志3 年安全审计要求(《网络安全法》第23条第(三)项;法条最低六个月,三年为本平台安全审计自设口径)
行踪轨迹订单完成后 90 天覆盖争议处理周期,超期自动删除或不可逆匿名化
服务录音180 天(超期自动删除)加密存储,仅争议处理人员可调取

6.3 安全措施

6.4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

  1. 立即启动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按照《个保法》第57条规定,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受影响的个人;
  1. 及时通知受影响的您(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补救措施等);
  1. 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1. 根据事件等级评估是否需要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

第七条 您的权利

7.1 权利清单

权利内容行使方式
查阅权查阅我们存储的您的个人信息(第45条)App:"我的→个人信息"
更正权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第46条)App:"我的→编辑资料"
删除权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删除个人信息(第47条)联系客服(第九条)
撤回同意权撤回对信息收集的同意(第15条)App:"我的→设置→隐私"(详见 §3.5)
注销权注销账户(第47条)App:"我的→设置→注销账户"
可携带权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指定第三方(第45条第3款)联系客服
投诉权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12321、12315

7.2 响应时限与申诉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权利请求后及时处理(《个保法》第50条:建立便捷的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拒绝您的请求的,说明理由)。情形复杂确需延长的,我们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并书面告知延期原因。

您对平台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结算、处罚等有异议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平台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答复;申诉期间争议佣金暂缓执行,申诉成功后 5 个工作日内补发。

7.3 账号注销

您有权注销服务人员账户。注销路径:App「我的→设置→注销账户」。注销条件:无进行中订单 + 无未结佣金或未处理罚则 + 无待处理投诉。注销后,您的个人信息按本政策第六条期限删除或匿名化处理(账户信息注销后 30 天删除或匿名化),法律法规另有留存要求的除外。

第八条 隐私政策修订

第九条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行使第七条所述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方式详情
电子邮箱fujiedaojia@163.com
企业微信客服通过技师端 APP「在线客服」入口发起咨询;复杂或争议问题转人工处理,必要时对接平台负责人企业微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可通过上述电子邮箱联系,邮件标题注明"个人信息保护"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321号现代大厦

第十条 未成年人保护

本平台的服务人员端面向依法具备从业资格的成年服务人员。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并采取以下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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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主体标注(页脚)

运营主体(权利人·个人信息处理者):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 域名:fujiedaojia.cn(琼ICP备202600999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