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V1.10
本版发布日期:2026-09-30 生效日期:按平台公示程序(提前10个自然日)期满之日起生效
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321号现代大厦,以下简称“我们”或“赋界到家”)深知个人信息对您(以下简称“用户”)的重要性。
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照《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的合规要求,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
请您在使用赋界到家平台服务(赋界到家微信小程序、赋界到家H5)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通过点击“同意”或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隐私政策所述的全部内容。
关于位置信息采集,请您先了解以下差异:
(一)微信小程序端:不获取您的位置信息。您在预约服务时,服务地址由您手动填写,平台不会调用定位功能,也不会获取您的实时位置。
(二)消费者H5端:仅在您浏览或查询附近服务人员、需要匹配服务人员与计算距离时,按需获取您的位置。您也可以不授权定位,改为手动选择城市或填写地址完成下单。为便于您下次使用附近服务功能,H5端会将本次定位结果缓存在您设备的浏览器本地存储中;您可以随时通过浏览器清除站点数据,清除后需重新授权定位。
(三)服务人员端:服务人员端的位置信息处理规则不在本政策范围内。
上述位置信息处理均以实现对应功能所必需为限,超出目的的处理将另行征得您的同意。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通过第九条所述方式联系我们。
| 信息类型 | 具体内容 | 收集目的 | 必要性 | 法律依据 |
|---|---|---|---|---|
| 微信授权信息 | 微信OpenID;如您在个人资料中主动提供或授权,还可能包括昵称、头像 | 完成登录 · 账户创建 | ✅ 必要(OpenID);⚪ 可选(昵称、头像) | 履行合同所必需(《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 |
| 手机号码 | 11位手机号 | 账户绑定 · 安全验证 · 订单通知 | ✅ 必要 | 履行合同所必需(《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 |
| 信息类型 | 具体内容 | 收集目的 | 必要性 | 法律依据 |
|---|---|---|---|---|
| 服务地址 | 省市区 · 详细地址 · 门牌号 | 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 ✅ 必要 | 履行合同所必需(《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 |
| 联系人信息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服务联系 | ✅ 必要 | 履行合同所必需(《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 |
| 订单信息 | 服务项目 · 服务时间 · 支付金额 · 优惠券使用 | 订单履行 · 对账结算 | ✅ 必要 | 履行合同所必需(《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 |
| 位置信息(仅消费者H5端) | GPS定位(仅H5端浏览或查询附近服务人员时按需获取;微信小程序端不采集,服务地址由您手动填写) | 匹配附近服务人员 · 距离计算 | ⚪ 按需(您拒绝提供位置信息不影响下单,可手动填写服务地址;定位结果会缓存于您设备浏览器本地存储,用于下次使用附近服务功能) | 基于您的同意(《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 |
| 信息类型 | 具体内容 | 收集目的 | 必要性 | 法律依据 |
|---|---|---|---|---|
| 评价内容 | 星级评分 · 文字评价 | 服务质量监督 · 其他用户参考 | ⚪ 可选 | 基于同意(《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 |
| 投诉信息 | 投诉内容 · 证据材料(含上传图片) | 投诉处理 · 争议解决 | ⚪ 可选 | 基于同意(《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 |
| 信息类型 | 具体内容 | 收集目的 | 必要性 | 法律依据 |
|---|---|---|---|---|
| 设备信息 | 设备型号 · 操作系统 · 前端版本 | 兼容性优化 · 安全风控 | ⚪ 按需 | 基于同意(《个保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 |
| 日志信息 | 访问时间 · 页面浏览 · 操作记录 | 服务优化 · 故障排查 · 安全审计 | ✅ 必要 | 网络安全日志留存义务(《网络安全法》第23条第(三)项) |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
| 目的 | 简要说明 |
|---|---|
| 提供平台服务 | 注册登录、订单撮合、服务履约、支付结算 |
| 安全保障 | 账户安全、反欺诈、内容安全审核 |
| 服务优化 | 服务质量监督、用户体验改善、故障排查 |
| 客户服务 | 订单咨询、投诉处理、争议解决 |
| 法律合规 | 税务留存、监管报送、司法协查(§3.3) |
为完成上门服务,我们将向接单的服务人员共享以下必要信息:
| 共享信息 | 共享目的 |
|---|---|
| 服务地址 | 上门服务 |
| 联系人姓氏 + 手机号(中间4位掩码) | 服务联系 |
| 服务项目与要求 | 服务准备 |
服务人员受保密义务约束,不得将用户信息用于服务以外的任何目的。
| 第三方服务 | 共享信息 | 目的 | 数据处理关系 | 第三方隐私政策 |
|---|---|---|---|---|
| 微信支付 | 订单号 · 金额 | 完成支付 | 微信支付商户协议含数据处理条款 | 微信隐私政策 |
| 阿里云(OSS) | 日志 · 备份数据 · 上传图片 | 服务器 · 存储 · CDN | 阿里云数据处理协议 | 阿里云隐私政策 |
| 创蓝云智(短信) | 手机号 | 发送验证码 · 订单通知短信 | 服务协议含数据处理与保密条款 | 创蓝云智隐私政策 |
| 合作酒店(酒店预订赛道) | 入住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出行日期 · 入住城市 | 完成住宿服务履约所需 | 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合作酒店基于住宿服务经营目的自行处理;平台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提供) | 以合作酒店公示为准 |
我们未集成任何第三方统计分析SDK。 运营数据(活跃、留存、转化)由平台自有服务器日志统计产生,不向第三方提供。
说明:酒店预订赛道暂未对外开放,开放前不实际发生上述共享;开放后平台将按下单页展示的合作酒店信息向您明示接收方名称与联系方式。
数据处理协议(DPA):我们与提供委托处理服务的第三方签订数据处理协议(DPA),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与安全保护要求。
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可能依法向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提供用户信息:
我们不会:
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阿里云服务器(华北2北京节点 + OSS异地备份),存储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跨境数据传输。
如未来因业务需要新增跨境传输,我们将:① 按照《个保法》第38条完成安全评估、认证或订立标准合同等法定条件;② 按照《个保法》第39条取得您的单独同意;③ 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并留存记录至少三年(《个保法》第56条);④ 提前10个自然日向您告知并修订本隐私政策。
| 信息类型 | 存储期限 | 说明 |
|---|---|---|
| 账户信息 | 账户存续期间 + 注销后30天 | 注销后匿名化或删除 |
| 订单信息 | 订单完成后3年 | 财务 · 税务 · 法律要求(《电子商务法》第31条) |
| 支付记录 | 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三年 | 为履行财务、税务及法律义务而必须以会计凭证或涉税资料形式保存的支付、结算与分账相关记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期限保存(最长三十年),保存期限届满前依法不予删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操作日志 | 不少于六个月;平台按安全审计需要留存三年 | 网络安全日志留存义务(《网络安全法》第23条第(三)项) |
| 评价内容 | 账户存续期间 + 注销后删除 | 匿名化评价内容保留作平台平均分计算 |
| 位置信息(H5端按需获取) | 定位结果缓存于您设备浏览器本地存储,直至您清除站点数据;平台按实现附近服务功能所必需的期限处理 | 最小必要(《个保法》第6条、第19条) |
超出存储期限后,我们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确保无法识别特定个人。
| 措施 | 说明 |
|---|---|
| 传输加密 | HTTPS全站加密(TLS 1.2+) |
| 访问控制 | RBAC权限管理,最小权限原则 |
| 安全审计 | 操作日志全量记录,定期审计 |
| 漏洞管理 | 建立漏洞发现、修复与复测机制 |
| 措施 | 说明 |
|---|---|
| 制度保障 |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数据备份制度 · 个人信息保护操作规程 |
| 人员管理 | 员工保密协议 · 个人信息保护培训 |
| 应急响应 |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见§5.3) |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您享有以下权利:
| 权利 | 内容 | 行使方式 |
|---|---|---|
| 查阅权 | 查阅我们存储的您的个人信息(第45条) | 小程序/H5:「我的」页查看个人信息;也可联系客服(第九条) |
| 更正权 | 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第46条) | H5:「我的→编辑资料」;小程序:可通过客服协助更正 |
| 删除权 | 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删除个人信息(第47条) | 联系客服(第九条) |
| 撤回同意权 | 撤回对信息收集的同意(第15条) | 通过设备系统或浏览器权限设置关闭对应授权,或联系客服 |
| 注销权 | 注销账户(《个保法》第47条及相关规定) | 小程序/H5:「我的→注销账号」,按页面提示办理 |
| 可携带权 | 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指定第三方(第45条第3款) | 联系客服 |
| 投诉权 | 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 | 12321 · 12315 |
我们将及时处理您的权利请求;法律法规对处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您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 查阅与更正:H5端可进入「我的→编辑资料」查看和修改昵称、头像、性别、生日等资料;小程序端可在「我的」页查看个人信息,需更正其他信息时可联系客服协助。
② 注销:小程序/H5端均提供「注销账号」入口。注销申请提交后进入30日冷静期,期间登录即可撤回注销申请;注销完成或冷静期届满后,我们将在30日内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
③ 撤回授权:定位、相机等设备权限可通过您设备的系统或浏览器权限设置关闭;关闭后仅影响对应功能,不影响您账户的正常登录、下单与售后权益。
④ 人工通道:您可通过在线客服提交申请,由人工核验身份后办理。
⑤ 撤回同意或注销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授权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的效力。
我们可能在以下情况下修订本隐私政策:
本政策的历史版本及生效日期可通过平台公告查阅。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行使第六条所述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方式 | 详情 |
|---|---|
| 在线客服(推荐,企业微信客服,响应最快) | H5页面 / 微信小程序内均设有「在线客服」入口,在线客服 7×24 受理;人工客服工作日 09:00–18:00 |
| 客服电话 | 平台暂不开通客服电话,用户统一通过上方「在线客服」(企业微信客服)联系;复杂或争议问题由在线客服转人工对接 |
| 电子邮箱 | fujiedaojia@163.com |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321号现代大厦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可通过上述电子邮箱联系,邮件标题注明“个人信息保护” |
10.1 自动化决策:如我们在服务推荐、内容展示、优惠发放等场景使用自动化决策,将保证决策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保障您依法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决定的权利。
10.2 公平承诺:我们不因您的消费频次、设备、账户来源等差异,对同等交易条件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并不使用算法对用户进行差异化定价。
10.3 拒绝权:如您认为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的决定对您的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可通过在线客服要求人工复核与干预。
10.4 消息与推送:① 服务必要通知(订单状态、服务进度、售后处理)仅在与您订单直接相关的必要环节发送;② 营销信息(活动、优惠券、内容推荐)通过后端频控机制控制在同一用户每自然周不超过3条,并在22:00至次日8:00不发送;③ 如您明确表示拒绝接收营销信息,我们不再通过短信、电话方式向您进行营销推销。
本政策历史版本的生效日期与主要变更,以平台公告记录为准。涉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重大变更的,我们将按第八条修订程序提前公示,并在必要时重新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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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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