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服务人员分成基数为可分配金额,即可分配金额 = 平台实收金额(订单金额 − 用户优惠、会员/储值折扣差价)− 该笔订单支付通道交易手续费(该手续费在计算可分配金额时先行扣除)。服务人员按对应档位比例取得可分配金额的分成,最高不超过 80%。
1.2 分账扣减顺序:用户实付 → 平台实收(扣除用户优惠、会员/储值折扣差价)→ 支付通道手续费 → 服务人员分成(基数=可分配金额)→ 推广佣金(基数=可分配金额)→ 师徒分润(从徒弟分成中扣减)→ 平台自留。
1.3 任何叠加(品类浮动、加项、推广佣金、师徒分润等)后,同一笔订单的对外分账不得超过本规则公示的最高档基准比例;系统按上述顺序自动校验,超出即按上限 80% 封顶后下发。
1.4 规则调整提前 10 个自然日在本页公示;结算周期为服务完成确认后 T+1。过渡期可提现安排:自订单完成确认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为待解锁状态、暂不可提现,届满后可提现(即「结算 T+1、可提现 T+10」);支付通道正式对接完成并公示后恢复 T+1。
1.5 营销分润上限:同一笔订单中,同一自然人至多享受一项营销现金分润;营销现金分润合计不得超过平台当期公示的分润上限;该上限及其计算口径由平台在《营销分润上限核算口径》中确定,并在每笔订单的推广佣金对账单中逐单列明;上限调整按本协议变更/公示程序(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示)执行,调整前已完成的订单按当时口径结算,不溯及既往。单笔订单推广计酬的计酬校验机制(含具体门槛与统计口径)拟由平台另行公示,施行前该项不适用。
| 等级 | 首单(首钟) | 加钟(=首单+10pp) |
|---|---|---|
| 启明师 | 55% | 65% |
| 逐月师 | 57% | 67% |
| 流云师 | 60% | 70% |
| 清风师 | 63% | 73% |
| 凌云师 | 66% | 76% |
| 揽星师 | 70% | 80%(封顶) |
| 新人保护期(前 200 单或 3 个月) | 65% | 75% |
能力认证自愿参与,不参与不影响接单。履约保证金自 2026 年 10 月 27 日起暂不收取,入驻与接单不以缴纳保证金为前提;平台不向服务人员收取入驻费、保证金、培训费、服装费。如后续恢复收取,须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示并取得重新确认。具体以《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第六条「暂不收取安排」为准。
| 等级基准 | 比例 | 品类浮动 |
|---|---|---|
| 启明师 | 72% | 收纳/开荒/送菜 +3pp;家电清洗/擦玻璃 +1pp;办公/日常保洁 +0;叠加后任何档位不超过 80% |
| 逐月师 | 73% | |
| 流云师 | 74% | |
| 清风师 | 76% | |
| 凌云师 | 78% | |
| 揽星师 | 80%(封顶) |
晋升门槛(累计订单数、好评率、星誉值三维同时达标方可晋升,与《赋界到家家居商户入驻协议(入驻须知)》V4.0 一致;启明师注册即得):
| 等级 | 累计订单数 | 星誉值 | 好评率 |
|---|---|---|---|
| 逐月师 | ≥100 单 | ≥200 | ≥90% |
| 流云师 | ≥300 单 | ≥800 | ≥92% |
| 清风师 | ≥700 单 | ≥2,000 | ≥94% |
| 凌云师 | ≥1,700 单 | ≥5,000 | ≥96% |
| 揽星师 | ≥3,400 单 | ≥10,000 | ≥98% |
加项(加时)分成 = 该品类首单基准 + 4 个百分点,封顶 80%(例:日常保洁 72% → 加项 76%)。陪诊护理档定档 80%。新人保护期(前 200 单或 3 个月):按所在等级基准比例计收,平台另以「新人补贴」补足至 78% 实得;从优适用(所在品类基准比例高于 78% 的,如陪诊护理档 80%,按较高者计收)。保护期届满,新人补贴停止发放,比例回归等级基准,比例本身自始未下降。
| 等级 | 首单 | 加项(=首单+4pp) |
|---|---|---|
| L1 初级技师 | 65% | 69% |
| L2 中级技师 | 68% | 72% |
| L3 高级技师 | 70% | 74% |
| L4 技术专家 | 73% | 77% |
| L5 首席技师 | 76% | 80%(封顶) |
注:本表加项列为调整前口径(首单 +4 个百分点,加项 69%–80%);根据第八条公示,加项分成自 2026-10-26 起调整为首单 +5 个百分点(加项 70%–80%)。
晋升门槛(与《汽车技师合作协议》V1.5 一致;初级技师注册即得):
| 等级 | 星誉值 | 好评率 |
|---|---|---|
| 中级技师 | ≥200 | ≥90% |
| 高级技师 | ≥800 | ≥92% |
| 技术专家 | ≥2,000 | ≥94% |
| 首席技师 | ≥10,000 | ≥98% |
配件/耗材成本不计入分成基数:配件采购由服务人员自行承担并保留来源凭证;配件质量责任按服务协议及平台保障规则处理。
5.1 推广佣金:按可分配金额的 5% 计(自 2026-11-03 起统一执行,原阶梯档位自同日起停用,见第九条);仅限真实成交的新客户首单,不按发展人员数量或层级计酬;老客复购不返。
《推广佣金表》(2026-11-03 修订公示)——基数=可分配金额;每位被推荐客户仅计一次(新客户首单):
| 推广订单情形 | 佣金比例 |
|---|---|
| 全部(不设单量阶梯) | 5% |
原五档阶梯表(1~9 单 3%/10~29 单 3.5%/30~59 单 4%/60~99 单 4.5%/≥100 单 5%)自 2026-11-03 起停用;2026-10-26 至 2026-11-02 期间的订单仍按当时阶梯口径结算,不溯及既往。
5.1-补 推广排行榜奖励已于 2026-11-04 取消:不再设立周榜/月榜排名奖励,推广员收益仅含 5.1 条佣金与 5.2 条师徒分润(平台公告)。
佣金按订单分账款项 T+1 进入平台账户后记账;次月首个工作日起可申请提现。
5.2 师徒分润:师傅按徒弟实得的 2% 计提,期限 3 个月,期满结束;从徒弟分成中扣减,不增加平台支出。
5.3 储值/充卡促成不属于独立分润角色:不按充值金额比例计酬、不计入订单分润链路;平台如开展促成感谢措施,仅以平台服务券、荣誉标识等非现金权益形式发放,具体以平台公示为准。
平台不向推广方收取任何入门费、加盟费、风险保证金等前置费用;服务人员的履约保证金自 2026 年 10 月 27 日起暂不收取(依《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第六条「暂不收取安排」),不属于前述前置费用;推广分润层级不超过二级(直推一级 + 间推一级);禁止自买自推;同一笔订单中同一自然人至多享受一项营销现金分润。
本公示与《用户服务协议》《各赛道服务人员合作协议》及平台其他公示规则配套适用;如有不一致,以协议正文为准。
7.1 依据本页第 1.4 条「规则调整提前 10 个自然日在本页公示」,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 赛道 | 调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汽车(养护) | 加项(加钟)分成 | 首单 +4~5 个百分点(浮动区间) | 首单 +4 个百分点(固定),最高封顶 80% |
| 家政(家居) | 加项(加时)分成 | 首单 +3~5 个百分点(浮动区间) | 首单 +4 个百分点(固定),最高封顶 80% |
7.2 康养(按摩)赛道的加钟分成为首单 +10 个百分点,本次不调整;其余档位基准比例、品类浮动、新人保护期与推广分润规则均不变。
7.3 本次调整自 2026-10-11 起对新发生的加项订单适用;调整生效前已完成的订单按当时比例结算,不溯及既往。
7.4 逐档示例(家政):日常保洁 72% → 加项 76%;(汽车):初级技师 65% → 加项 69%。完整矩阵见本页第三、四条。
8.1 依据本页第 1.4 条「规则调整提前 10 个自然日在本页公示」,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 项目 | 调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汽车(养护) | 加项(加钟)分成 | 加项 69%–80%(= 首单 +4 个百分点,固定) | 加项 70%–80%(= 首单 +5 个百分点,固定,最高封顶 80%) |
| 推广佣金 | 阶梯档位细化 | 3 档:≤30 单 3%/31~80 单 4%/≥81 单 5% | 5 档:1~9 单 3%/10~29 单 3.5%/30~59 单 4%/60~99 单 4.5%/≥100 单 5%(基数维持可分配金额不变) |
| 推广激励 | 推广排行榜 | 未公示(代码默认值未实发) | 增设周榜/月榜真实成交排名奖励,平台额外补贴、不占订单分账比例,奖励标准以平台公告为准 |
8.2 公示起始日 2026-10-16,公示期 10 个自然日(至 2026-10-25 届满),自 2026-10-26 起对新发生的订单与计佣适用;调整生效前已完成的订单及已计佣金按当时规则结算,不溯及既往。
8.3 逐档示例(汽车,调整后):初级技师 65% → 加项 70%;中级技师 68% → 加项 73%;高级技师 70% → 加项 75%;技术专家 73% → 加项 78%;首席技师 76% → 加项 80%(封顶)。调整前口径(首单 +4 个百分点)为加项 69%–80%,调整后口径(首单 +5 个百分点)为加项 70%–80%。
8.4 其余规则均不变:家政(家居)赛道加项为首单 +4 个百分点、康养(按摩)赛道加钟为首单 +10 个百分点;各赛道等级基准比例、品类浮动、新人保护期与师徒分润规则不因本次调整发生变化。
8.5 专项协议上线:《赋界到家养老育儿服务专项协议》(V1.0)自 2026-10-26 起作为家政(家居)赛道专项协议施行,适用于育儿嫂、月嫂、老年护理(老人陪护)等生活照料类专项服务;其服务分成按该专项协议执行(六级 72%~80%,无品类浮动、无定档),专项服务签约方须在承接专项服务前完成该专项协议签署。该专项协议与《赋界到家家居服务合作协议(入驻+执业一体)》(V5.4)、《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V1.7)配套适用。
9.1 本次调整内容如下(依平台 2026-11-03 调整决定,于公示当日即时施行):
| 项目 | 调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推广佣金 | 阶梯档位停用、统一比例 | 五档阶梯:1~9 单 3%/10~29 单 3.5%/30~59 单 4%/60~99 单 4.5%/≥100 单 5% | 统一 5%(不设单量阶梯;基数维持可分配金额不变;每位被推荐客户仅计一次) |
9.2 本次调整自 2026-11-03 起对新发生的订单与计佣适用;调整生效前已完成的订单及已计佣金按当时规则结算,不溯及既往。
9.3 其余规则均不变:推广佣金仅限真实成交的新客户首单、老客复购不返、不按发展人员数量或层级计酬、推广分润层级不超过二级、平台不向推广方收取任何前置费用;各赛道服务人员分成比例与师徒分润规则不因本次调整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