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界到家 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修改公示(第二批)
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
公示起始日:2026年10月1日|公示期满日:2026年10月10日|实质性调整项施行日:2026年10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赋界到家平台(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对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作如下修改,现于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合规性更正项
下列各项属对现行文本的更正(法律法规条款号引用更正、文本与事实不符的更正),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 1.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升版 V1.11,更正法律法规条款引用: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 → 第23条(2025年10月28日修正、2026年1月1日施行);②个人信息泄露报告义务由「72小时内」更正为法条原文「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受影响的个人」;③删除个人信息权利请求处理「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自然日」等法条未规定的具体时限;④删除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2条、第47条第5项的误引,改引第29条、第47条。
- 2. 同上政策第三方共享清单中的厂商推送通道,按实际情况更正为「华为/荣耀/小米/魅族/OPPO/vivo」(删除未接入的 FCM、华硕)。
- 3. 同上政策注册地址按营业执照更正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321号现代大厦一、三、四、八层(集中办公区)」;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不再以「姓名以平台公示为准」占位,改为可经指定电子邮箱联系。
- 4. 同上政策操作日志存储期限说明补充「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留存期限为六个月,三年为本平台安全审计自设口径」。
- 5.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删除正文中的内部代号(KY/JZ/QC),改为赛道附录全称表述。
(二)实质性调整项
下列各项可能影响您(用户/服务人员)的权利义务,自公示期满之次日即 2026年10月11日 起施行:
- 1. 《分成与推广规则》1.1 条分成基数明确为「可分配金额 = 平台实收金额(订单金额 − 用户优惠、会员/储值折扣差价)− 支付通道交易手续费」,与《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5.2 条、《赋界到家用户服务协议》第十三条口径统一(原表述为「订单金额 − 手续费」,与该两处不一致)。
- 2. 同上规则新增 1.5 条:营销现金分润合计不超过平台公示的分润上限,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并进入异常对账单人工复核。
- 3. 《赋界到家用户服务协议》5.3 条取消退款规则:扣款补设封顶(扣除总额不超过项目费的 50%);未实际产生出行成本的,车费全额退还;非因用户原因取消的,不适用该项扣款。
- 4. 同上协议 7.3 条责任限制补充:因本公司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您财产损失的,不受本条赔偿限额约束。
- 5. 同上协议 5.2 条补充:退款经原支付通道原路退回,不经过平台自有账户。
- 6.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5.7 条推广计酬校验机制改为「具体门槛、统计口径与施行时间以平台另行公示为准;该机制施行前本项不适用」。
- 7. 同上协议第六条预留金:明确缺口回补的累计预留总额不超过实际缺口金额;补充「扣划后申诉成立或经生效法律文书推翻的,平台应于结论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返还」。
- 8. 《服务保障与争议协助处理标准》升版 V1.2:①服务过程留痕条款写明录音与服务人员端实时位置记录,并明确平台不采集消费者实时位置;②酒店预订相关表述统一为「暂未对外开放」。
- 9.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跨境传输告知期由 30 个自然日调整为 10 个自然日,与消费者版《赋界到家隐私政策》一致。本项涉及服务人员权益,请注意。
二、公示与征求意见期
公示起始日:2026年10月1日
公示期满日:2026年10月10日(=公示起始日 + 9 个自然日)
征求意见截止:同公示期满日 24:00
意见提交方式:见本页下方「公开征求意见入口」
三、施行日期
(一)合规性更正项: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二)实质性调整项:自公示期满之次日(即 2026年10月11日)起施行。
(三)特别说明:第一批公示(公示期 2026年9月26日至10月3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5日)中关于《服务保障与争议协助处理标准》的赔付表述调整,已并入本次 V1.2 版本,统一自 2026年10月11日 起施行。
【查阅说明】为便于您审阅,修改后的协议与规则文本已同步上线供公开查阅(可在本平台相应协议页查看);其中实质性调整项自 2026年10月11日 起正式适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将据以调整。
四、您的权利
如您不接受本次修改内容,您有权要求退出平台,平台不会以任何方式阻止;退出时相关权利义务按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处理。具体退出流程见《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相关条款及平台客服指引。
五、公开征求意见入口
➜ 前往「公开征求意见(第二批)」入口
六、历史公示
➜ 第一批公示(公示期 2026年9月26日至10月3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