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界到家 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修改公示(第三批)

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
公示起始日:2026年10月1日|公示期满日:2026年10月16日|实质性调整项施行日:2026年10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赋界到家平台(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对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作如下修改,现于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合规性更正项

下列各项属对现行文本的更正(文本与事实不符的更正、法条依据更正),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二)实质性调整项

下列各项可能影响您的权利义务,自公示期满之次日即 2026年10月17日 起施行:

二、公示与征求意见期

公示起始日:2026年10月1日
公示期满日:2026年10月16日(=公示起始日 + 15 个自然日,满足《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15 日档)
征求意见截止:同公示期满日 24:00
意见提交方式:见本页下方「公开征求意见入口」

三、施行日期

(一)合规性更正项: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二)实质性调整项:自公示期满之次日(即 2026年10月17日)起施行。
(三)特别说明:本次公示为第三批。第一批(公示期 2026年9月26日至10月3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5日)与第二批(公示期 2026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11日)公示内容继续有效,与本批并行适用。

【查阅说明】为便于您审阅,修改后的协议与规则文本已同步上线供公开查阅(可在本平台相应协议页查看);其中实质性调整项自 2026年10月17日 起正式适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将据以调整。

四、您的权利

如您不接受本次修改内容,您有权要求退出平台,平台不会以任何方式阻止;退出时相关权利义务按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处理。具体退出流程见《赋界到家用户服务协议》《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相关条款及平台客服指引。

五、公开征求意见入口

➜ 前往「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批)」入口

六、历史公示

➜ 第一批公示(公示期 2026年9月26日至10月3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5日)
➜ 第二批公示(公示期 2026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11日)

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页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之修改公示页,公示期内不得删除或下线;修改施行后本页转为历史公示存档,链接长期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