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界到家 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修改公示(第三批)
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
公示起始日:2026年10月1日|公示期满日:2026年10月16日|实质性调整项施行日:2026年10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赋界到家平台(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对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作如下修改,现于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合规性更正项
下列各项属对现行文本的更正(文本与事实不符的更正、法条依据更正),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 1. 商户类协议(《康养商户入驻协议》《家居商户入驻协议》及其配套《康养商户服务承诺书》《家居商户服务承诺书》《家居服务流程指引》《家居商户资质认证标准》《家居商户培训手册》《入驻法律声明》)补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官网 ICP 备案号,与平台其余对外协议披露口径一致。
- 2. 《家居商户培训手册》HTML 标签破损修复(原文件标签未闭合)。
- 3. 《家居商户入驻协议》配套文件版本号更新为:《隐私政策》V1.12、《用户协议》V1.8、《服务保障与争议协助处理标准》V1.2(原写 V1.3/V1.3/V1.1,与现行版本不符)。
- 4. 《商户注销协议》数据保留期限按法条更正为:网络日志不少于 6 个月(《网络安全法》第23条第3项);交易信息、身份信息不少于 3 年(《电子商务法》第31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1条)。原表述「依法律法规要求保留必要日志 ≥ 6 个月」未覆盖 3 年法定保存义务。
- 5. 《赋界到家隐私政策》第三方共享清单补载「合作酒店(酒店预订赛道)」一行:共享信息为入住人姓名、联系方式、出行日期、入住城市;数据处理关系定性为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并注明该赛道暂未对外开放,开放前不实际发生共享。
- 6. 《赋界到家酒店商户合作协议》第四条数据处理条款(DPA):合作酒店在住宿服务履约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定性,由「受托处理方」更正为「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与《赋界到家酒店预订服务协议》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取得单独同意的口径一致;并同步调整「再提供与转委托」条款。
- 7. 《取消规则(统一版)》升版 V1.4:①更正文内交叉引用的协议版本号(《用户服务协议》V1.5→V1.8、《服务人员协议》V1.5→V1.7、《服务人员隐私政策》V1.10→V1.11、《酒店预订服务协议》V1.1→V1.4);②「已到达现场、服务尚未开始(非质量原因取消)」档补齐与《用户服务协议》V1.8 §5.3 一致的消费者保护表述——扣除总额不超过项目费的 50%;非因客户原因取消的不适用该档扣款;未实际产生出行成本的车费全额退还。
(二)实质性调整项
下列各项可能影响您的权利义务,自公示期满之次日即 2026年10月17日 起施行:
- 1. 《康养商户入驻协议》《家居商户入驻协议》取消 B 类商户及高等级上浮项:明确「各赛道商户入驻(B类)与同等条件的个人入驻(A类)适用相同的分成基准比例,平台不在公示基准比例之上另设 B 类或高等级上浮项」,与《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现有口径统一。本项涉及服务费分成,请注意。
- 2. 《家居商户入驻协议》财物损坏条款:明确由商户先行赔付客户,不足部分从该商户风险保证金中抵扣,平台不承担先行赔付义务,与《服务保障与争议协助处理标准》V1.2 一致。
- 3. 上述两份商户入驻协议的生效日期占位(原为「__ 月 __ 日」)更正为「按平台公示程序(提前 10 个自然日)期满之日起生效」;协议变更公示期由「提前 30 日公告」调整为「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示」,与平台全站口径一致。
- 4. 《家居商户入驻协议》风险保证金机制更正为「入驻一次性预缴冻结制」(与《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第六条一致),删除原「每笔服务费自动预留 5% 累计制」表述(该表述与《分成与推广规则》1.4 条「非从每笔佣金逐单预留」相矛盾)。
- 5. 师徒分润统一为「师傅按徒弟每单实得的 2% 计提,期限 3 个月,期满即终止;从徒弟分成中扣减,不增加平台支出」:《康养商户入驻协议》删除原「推荐徒弟完成前 30 单获一次性奖励 ¥300、6 个月内每单 ×2%」表述(与《分成与推广规则》5.2、《服务人员协议》5.4 的「2% × 3 个月」统一);《家居商户入驻协议》补充同一条款。本项涉及分润规则,请注意。
- 6. 结算与提现时点明确:《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5.3 条、《分成与推广规则》1.4 条、《康养商户入驻协议》《家居商户入驻协议》结算条款,统一为「结算周期 T+1;过渡期自订单完成确认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该笔收益处于待解锁状态、暂不可提现,届满后可申请提现(即『结算 T+1、可提现 T+10』);支付通道正式对接完成并公示后恢复 T+1」。原《家居商户入驻协议》「服务完成确认后即时到账」表述作废。本项涉及资金到账时点,请注意。
- 7. 《赋界到家酒店预订服务协议》:补充向合作酒店提供个人信息时的接收方名称与联系方式告知路径(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 8. 风险保证金制度与金额统一(原称「预留金」,本次起对外统称「风险保证金」):
① 制度:商户(以个人身份或商户身份入驻)须于入驻时一次性预缴风险保证金至当前段位上限,达标后方可上线接单;该资金由平台代为收取并单独归集、专户存放、单独建账,不与平台自有资金混同、不用于平台自身经营支出;扣划须经四前置程序(金额已确定+书面通知+异议期届满+平台内部审批并操作留痕);发生缺口的,自待结算佣金中预留 50% 回补、累计不超过实际缺口;退出时 7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② 金额:康养调理赛道与家政服务赛道按六阶段位——启明师 ¥1,200/逐月师 ¥1,600/流云师 ¥2,000/清风师 ¥2,400/凌云师 ¥2,800/揽星师 ¥3,200;汽车养护赛道按五级——初级技师 ¥1,200/中级技师 ¥1,600/高级技师 ¥2,000/技术专家 ¥2,400/首席技师 ¥2,800。
③ 存量过渡:已入驻人员按上述标准重算应缴额,差额不追缴;未达标的按新标准于段位晋升时执行。家居赛道原「每笔服务费预留 5% 累计制」取消,统一为上述一次性缴纳制;原「连续 3 个赛季保持最高等级可申请豁免风险保证金」取消。
④ 说明书授权链:缴纳方式、冻结安排、扣划情形与异议程序,以独立的《风险保证金缴纳与扣划确认书》单独取得授权,不与服务协议捆绑签署。
本项涉及您的资金安排,请注意。
二、公示与征求意见期
公示起始日:2026年10月1日
公示期满日:2026年10月16日(=公示起始日 + 15 个自然日,满足《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15 日档)
征求意见截止:同公示期满日 24:00
意见提交方式:见本页下方「公开征求意见入口」
三、施行日期
(一)合规性更正项: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二)实质性调整项:自公示期满之次日(即 2026年10月17日)起施行。
(三)特别说明:本次公示为第三批。第一批(公示期 2026年9月26日至10月3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5日)与第二批(公示期 2026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11日)公示内容继续有效,与本批并行适用。
【查阅说明】为便于您审阅,修改后的协议与规则文本已同步上线供公开查阅(可在本平台相应协议页查看);其中实质性调整项自 2026年10月17日 起正式适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将据以调整。
四、您的权利
如您不接受本次修改内容,您有权要求退出平台,平台不会以任何方式阻止;退出时相关权利义务按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处理。具体退出流程见《赋界到家用户服务协议》《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相关条款及平台客服指引。
五、公开征求意见入口
➜ 前往「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批)」入口
六、历史公示
➜ 第一批公示(公示期 2026年9月26日至10月3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5日)
➜ 第二批公示(公示期 2026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施行日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