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施行说明】第(一)~(三)项因通道表述二次调整,公示期自 2026 年 10 月 09 日重新起算(15 个自然日:10-09 至 10-23),施行日顺延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新增第(九)项(隐私政策升版 V1.12)同上;其余各项维持 2026 年 10 月 20 日施行。
【公示期顺延说明】本批公示期原定「10-04 至 10-13、施行 10-14」(10 个自然日)。经复核,《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 116 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涉及用户数量巨大、修改内容较多、关系有关各方重要权益」的平台规则,应当至少在实施前十五日予以公示。本批含新增赛道合作协议(汽车)、税务处理表述等内容,适用该档。故本批公示期顺延为 2026 年 10 月 04 日至 10 月 19 日(16 个自然日,满足十五日档),施行日相应顺延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此外,第(七)项系于 2026 年 10 月 05 日补入本批公示,其自身公示时长为 15 个自然日(10-05 至 10-19),同样满足十五日档。此外,第(一)~(三)项经二次调整,公示期自 2026 年 10 月 09 日重新起算(15 个自然日:10-09 至 10-23),施行日顺延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赋界到家平台(运营主体: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EXHW30H)对平台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与交易规则作如下修改,现于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修改内容如下:
为使对外披露与实际资金通道保持一致,对下列文件中的支付与结算通道表述作如实修正:
【本项修订说明】第(一)~(三)项通道表述口径经复核再次调整:由「微信支付」(原表述)统一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标准表述。因支付通道尚未最终定案,对外承诺不宜绑定具体通道名称;本次调整不改变任何资金结算安排、分成比例与结算时间节点。
现行文本中「平台提供完税凭证」的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完税凭证由税务机关依法出具,平台无权开具;且平台作为支付所得的一方,依法负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不得以「由个人自行申报」免除。现如实修正为:「平台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由税务机关依法出具」——删除原句中「或由个人依法自行申报」的并列表述,避免被解读为平台可不履行法定扣缴义务。(本句已于 2026 年 10 月 05 日进一步收窄,纳入本批公示范围。)涉及下列文本:
将隐私政策中「服务时间 09:00–21:00」统一为:「在线客服 7×24 受理;人工客服工作日 09:00–18:00」,与官网与客户端现行口径一致。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公告段原写「公示期不少于七个自然日」,与本协议第十条「提前 10 个自然日公告」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自然日」。
《家居服务合作协议》《康养服务合作协议》中配套文件引用版本同步更新为现行版本:
| 引用对象 | 原文版本 | 现行版本 |
|---|---|---|
|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协议》 | V1.5 | V1.7 |
|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 | V1.10 | V1.11 |
汽车养护赛道已上线运营,但此前缺少对外公示的赛道合作协议文本。现补充公示《赋界到家汽车技师合作协议》(V1.5),与康养、家政两赛道协议口径一致。
【补入说明】本项于 2026 年 10 月 05 日补入本批公示(本批公示期自 10-04 起算);本项自身公示时长为 15 个自然日(10-05 至 10-19),满足十五日档。
为使对外披露与实际结算方式一致,对下列两处表述作如实修正:
对您的权益无影响:结算金额、结算周期(T+1 记账)、可提现时点(自订单完成确认之日起第 10 个自然日)均不变。
该协议正文公告段原以单一日期(公示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施行 10 月 11 日)概括多批次修改,与各批次公示页不符。现更正为分批次列明各批次施行日:第一批(离场核验口径统一)施行 2026 年 10 月 5 日;第二批(服务保障赔付表述调整,已并入《服务保障与争议协助处理标准》V1.2)施行 2026 年 10 月 11 日;第三批(结算与风险保证金等实质性调整)施行 2026 年 10 月 17 日。同时补齐三批公示页链接。
本项属更正性修改(使正文表述与已公示内容一致,不新增义务、不减损权益),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适用。
【补入说明】本项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补入本批公示;与第(一)~(三)项同届重算公示期:公示 2026 年 10 月 09 日至 10 月 23 日(15 个自然日),施行日 2026 年 10 月 24 日。
《赋界到家服务人员隐私政策》由 V1.11 升版至 V1.12:新增第十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并使站根、客户端内嵌、母版与 PDF 四载体版本齐一。发布日期保留 2026 年 10 月 01 日,另载本次修订日 2026 年 10 月 09 日。
【补入说明】本项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补入本批公示,与第(九)项同届:公示 2026 年 10 月 09 日至 10 月 23 日(15 个自然日),施行日 2026 年 10 月 24 日。
《赋界到家隐私政策》(消费者版)由 V1.9 升版至 V1.10:统一「支付记录」留存期限的表述口径,与服务人员版同步。原写「10 年」,现改为「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三年」,并载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保存(最长三十年),保存期限届满前依法不予删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属如实化与口径统一修改,不改变您的任何权利义务,不影响结算金额、结算周期与可提现时点;公示期与施行日与本批第(九)项一致。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平台在线客服(7×24 受理)或工作日 09:00–18:00 人工客服提出;亦可于「公开征求意见入口」提交意见。